刑事

某区块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案情简介

被告单位某区块链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通过”链克通证”项目,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募集USDT、Tron等虚拟货币,参与人数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3.2亿元。

二、犯罪手法

  1. 发行通证:发行毫无实质价值的”链克通证”,承诺每日分红
  2. 高息诱惑:年化收益率高达120%-180%,远超正常投资回报
  3. 层级推广:设置三级推广奖励机制,形成传销式扩张
  4. 资金池:将募集的虚拟货币集中到公司控制的多个钱包地址

三、裁判要旨

罪名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以发行通证为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数额计算

虚拟货币案件数额以募集当时的公允价值计算,鉴定时点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量刑情节

  •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从重处罚
  • 部分退赔:酌情从轻
  • 主犯坦白:依法从轻

四、典型意义

本案对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定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 不能因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否定其财产属性
  • 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非法集资同样构成犯罪
  • 涉案金额的计算需专业鉴定机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