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解读
王某某受贿案(检例第247号)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以虚增交易环节方式给予的交易差价,且所获差价与其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的,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黄某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检例第248号)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明知请托人以借款付息方式输送好处,仍向其出借钱款并收取高息,高息部分与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的,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以利率差所对应的利息数额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蔡某某受贿、洗钱案(检例第249号)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获取房产增值收益为目的,支付少量定金锁定请托人房产,不签订合同、不支付购房款,待房价上涨后出售获利,所获收益与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的,构成受贿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何某某受贿案(检例第250号)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在无入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公司入股资格,出资入股后按股份比例收受高额固定收益,所获收益与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的,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以所获全部收益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孙某某受贿案(检例第251号)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出资购买请托人提供的公司原始股,约定不承担资金风险,公司上市后出售股票获利,所获收益与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的,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诉商城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52号)
行政机关因怠于申请强制执行致使行政处罚决定不再具有强制执行力,造成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检察机关督促履职后仍未整改的,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检察机关督促综合整治"锰三角"矿业污染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53号)
矿业综合整治涉及多领域公益侵害和多部门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应优先适用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于侵权主体明确、公益损害较重的,应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责任者相关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诉A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54号)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客观审查司法鉴定等技术性证据,并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被告认可公益损害事实和全部诉讼请求,具有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的意愿和修复能力的,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
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T医院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55号)
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适用禁止令和先予执行等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重大风险。多个违法行为人的,应当准确认定各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诉梁某某等八人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56号)
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影响公益及时救济的,检察机关可以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非法采矿造成公益损害的,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合理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可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277号:江苏宏某旋转补偿器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远某波纹管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获取或者拆解被诉侵权产品实物存在客观障碍,导致无法以该产品实物作为技术比对依据,但是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图纸与实物高度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图纸作为技术比对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78号:福建恒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泉州日某流量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明知自己的主张明显缺乏权利基础或者事实根据,仍然对他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损害他人权益的,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恶意诉讼行为;他人要求恶意诉讼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79号:西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诉广州沃某模具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在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软件著作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被诉侵权软件与权利软件的名称、版本号、权利人信息等特有信息相同或者软件界面设计高度近似的,人民法院一般无需进行软件代码比对即可以认定两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
最高人民法院某区块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某区块链科技公司通过发行"链克通证"向公众募集虚拟货币,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达3.2亿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AI换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
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使用AI技术合成明星面部信息,用于商业推广,被判侵犯肖像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80万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