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万网红带货合成牛肉卷,声称纯牛肉”一案在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开庭。
2025年11月20日,山东的邢先生在某平台主播”大鑫”(真名刘某)的直播间购买了4袋肥牛卷,支付金额为179.8元。直播中,大鑫介绍该肥牛卷为”100%纯牛肉”,并由助播手举纸板,纸板上写有”假一赔万,支持任何机构检测”。大鑫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粉丝超200万,邢先生称自己也是其粉丝,观看其直播三四年。
邢先生收货后发现,该肥牛卷的配料表中除牛肉外,还含有饮用水、食用盐、大豆蛋白、变性淀粉等其他物质。与客服沟通未果后,邢先生向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莘县市监局立案调查后,于2026年2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认定聊城市鼎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直播形式将合成牛肉宣称为纯牛肉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对其处罚6.5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产品在直播间链接共计销售397单,每单89.9元,共计销售金额35690.3元,鼎友文化按10%收取直播带货佣金,共计3569元。
莘县市监局曾组织双方调解,但鼎友文化向该局出具了《拒绝调解书》。此后,邢先生将大鑫、鼎友文化以及肥牛卷的销售商和生产商起诉至法院,要求按”假一赔万”承诺索赔179.8万元。
庭审中,大鑫一方称,直播中”假一赔万”纸板并非自己设计和制作,手持牌子的助播是销售商找来的,并主张自己在宣传中存在过失。肥牛卷销售商一方认为,助播系按主播要求进行宣读,主播对直播间内容拥有绝对控制权。
大鑫一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据此主张违约金上限应为233.74元(即179.8×130%),认为邢先生无论主张1万元或1万倍赔偿均严重不符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请求法庭依法调整违约金。
邢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表示,目前已有十多位消费者主动联系欲共同提起欺诈消费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最终,原、被告均同意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
另据报道,5月13日,鼎友文化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大鑫退出该公司监事职位,目前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大鑫的妻子史某某。
来源:九派新闻、长城网、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