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在亲戚家玩耍从10楼过道窗户坠亡,法院一审判亲戚赔91万,开发商及物业赔60万
广东中山市3岁女童小周受邀到亲戚家玩耍,临时照看人外出买菜期间,女童从10楼过道窗户坠落身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临时监护人承担60%责任赔偿91万余元,开发商承担30%赔偿45万余元,物业承担10%赔偿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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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3岁女童小周受邀到亲戚家玩耍,临时照看人外出买菜期间,女童从10楼过道窗户坠落身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临时监护人承担60%责任赔偿91万余元,开发商承担30%赔偿45万余元,物业承担10%赔偿15万余元。